因為行動網路的普及,廣告主與媒體們也注意到消費者的資訊來源以及購物模式從早期的實體通路逐漸的轉向虛擬通路,通路業者更是投入更多的資源來經營這塊虛擬通路;11月11日或雙十一這天,是中國最大的電子商務通路狂歡節。2013年雙十一,阿里巴巴旗下的兩大主要電子商務平台「淘寶」及「天貓」,在24小時內的銷售額突破了350億元人民幣(57.5億美元),比去年同一天增長了80%以上。會舉出阿里巴巴集團這個例子是因為就在2013年阿里巴巴集團將這兩大電子商務平台的觸角也伸到台灣的市場,儘管台灣市場相較大陸的市場規模來看小了許多,不過也正因為虛擬通路的消費成長能力實在不容小覷,所以除了台灣本土的商務平台廠商們努力的經營這塊市場之外,連對岸的電子商務集團也都來搶食這塊大餅。
一般的消費者無論是否主被動,媒體已經半強迫式的將資訊丟到消費者的眼前,企業與品牌也發現想要為產品製造新聞引爆話題的好方法,便是透過具有主動式攻擊的方式來進行宣傳,而今因為網路交易市場規模的成長,企業與品牌更積極地透過「虛實整合」的方式來做廣度與深度兼具的病毒式行銷。
以往廣告公司以及廣告主們藉由報章雜誌、實體廣告牆等實體媒介來做企業品牌廣告宣傳,藉由文字與圖片簡訊發送會員專屬行銷訊息與專案活動廣宣;而今因為網路媒體發達,各類型APP、FB這些網路媒介也能夠做更多的互動式行銷手段,但是該如何找出品牌要找的消費者呢?
網路與社群媒體的發達,讓我們已經由資訊雜食者進階成為資訊掠食者;因為我們早已經從用一個關鍵字的網路資訊搜尋變成使用多個關鍵字組合來做搜尋,這意味者我們這些消費者已經更明確的知道自己要的是什麼。消費者有太多的管道可以接觸自己的「合適商品」。所謂的「合適」我自己是將其廣泛的按照「主觀性的喜好、消費能力、流行性」來做概括性的判斷依據,而這些依據又該從那裡來呢?
其實,消費者從生活中的食衣住行中所有的資訊閱讀、購物消費、通訊聯絡……等等這些看似不經意的動作其實早已被各類型的媒介給悄悄地記錄與分類歸納了。就目前虛擬與實體媒介上的數據來看,我們可以從消費者主動式的加入各類會員、訂閱關注類型文章、粉絲團按「讚」、消費管道、通話紀錄……等,我們可以將這些關於消費者切身的相關資訊按照虛實整合的歸納統整,大略的分做這幾項:個人輪廓、通話與移動軌跡、消費類型與能力、網路閱讀喜好、廣告偏好。
消費者的類型我們可以這樣分類,但是除了分類消費者,更重要的其實是:廣告主必須要知道自己的商品可以賣給誰、要賣給誰!?於是,商品的定位必須要先釐清楚、找出對的方向,唯有明確的商品定位,才能找出公式來觸及到對於品牌商品有興趣且願意買單的消費者。
就像某品牌旅行社客戶,他們明確的找出商品定位「要開辦一團包辦韓國偶像劇知名景點以及韓國男子團體粉絲專屬演唱會的旅遊檔期。」,所以他們的消費者類型我們可以大概找出有幾項特點:女性、22-40歲、經常性點閱網站、FACEBOOK、APP中有關於韓劇以及韓國藝人的新聞,再來可以針對其消費能力與消費類型等關於經濟收入的輪廓條件來將此則旅遊檔期的廣宣给推廣至經過篩選的這些「目標消費者」。
找到這些「目標消費者」可以說是讓廣告主們找到「對的消費者」了,不過必須要能夠引起這些目標消費者對於商品的興趣以及最終目的讓他們買單,那麼我們又可以透過那些方式呢?統個來說,我們可以期待廣告主與實體通路、行動媒體三方一起創造新穎動人的互動式廣告。